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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之二:江畅教授论道德与幸福

发布日期:2019-03-28    作者:张倩萌     来源:     点击:

第十八届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之二:江畅教授论道德与幸福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四点半,第十八届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之二于哲院D2008室举行。本期活动内容是由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江畅教授带来的主题为 “走道德之路,做幸福之人”的讲座我院部分师生共同参加了此次讲座。



首先,江畅教授解释了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人综合素质的基础,是人类获得幸福的主观条件。道德不是行为规范,而是人类更好生存的智慧价值体系。国家不是道德立法者,而是人民的代表者。道德不是自我牺牲,而是得实现最大的利益共赢。



接下来,江畅教授就“人为什么要有道德”进行了阐述,道德使人拥有好的品质,好的生活,且就对个人而言,道德是人格的完善,自我实现和幸福生活的需要。



“如何成为有道德的人”的问题上,江畅教授认为,人可以分为具有道德素质的普遍道德之人,即道德常人和具有道德智慧的精英道德之人,即道德精英两类。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道德君子,而成为道德之人的关键是教育和修养。



江畅教授演说结束后,李佃来教授进行了总结,江畅教授所讲的道德绝非狭义道德,并且“道德规范的制定绝非国家而是公民,且公民也是法的遵守者”是非常重要的。最后,在老师,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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