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1日,南国北师哲学论坛工作坊系列第二期“人工智能产品的伦理评估:可能与挑战”在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 D3004顺利举行。本次工作坊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国际中心主办,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省伦理学学会承办,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此次工作坊的有来自十余所高校、机构的专家学者及上百名师生。工作坊历时半天,包括开幕式致辞、主讲报告、与谈研讨、自由发言四个部分。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国际中心戴茂堂教授为本次工作坊的主持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国际中心王葎主任、全国伦理学学会龙静云副会长、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汤德森书记分别为本次工作坊致辞。
主旨报告环节共有六位专家发言。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田海平教授在《“上手”的道德形态学——智能体之为agent的价值敏感性评估》中认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评估智能体和智能物之间的价值敏感性问题,遂对价值敏感性的上手问题、本原难题、规则问题及实践取向进行了详细阐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南方分院肖雳院长从人工智能发展新阶段、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成重点、人工智能可信AI评测体系三个方面介绍了人工智能安全可信治理研究问题。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伦理研究中心主任雷瑞鹏教授针对“机器人是道德行动者吗?”这一问题提出独特见解,其认为机器人仅是可编程的机器,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行动者,更不是道德行动者,我们制定的伦理标准应该用于规范设计、制造和使用机器人的人的行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高新技术标准化研究所高昂副研究员就“数据资产价值挖掘支撑人工智能产品伦理评估”问题介绍了数据资产管理工作背景、伦理评估及评估标准等。武汉大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教研室主任陈江进教授对“在人工智能时代如何追求正义?”这一问题进行了反思,认为人工智能伦理的两大核心问题为隐私侵犯和不平等,并对“我的数据是我的隐私吗?”这一问题提出质疑,期待个人从“我的数据”走向“我们的数据”,期待国家实现数据红利进而保障社会平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学院龚天平教授从人工智能的内涵及实质、人工智能发展中的现实伦理困境、对人工智能的伦理导控三方面详述了人工智能产品的伦理责任,伦理责任应包括理清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以及引导人们向“善”发展。
与谈研讨环节,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江畅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张廷国教授、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张大鹏组长、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涂江波教授、湖北大学李家莲副教授和陶文佳副教授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张卫副教授分别发言。自由发言环节,数位教师、学生积极参与,各自分享了自己的反思和疑问,如科技伦理的合法性问题、人与人工智能的本质区别。最后,戴茂堂教授对所有的参会学者、师生及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期望以此次工作坊为新的起点继续推进相关研究和合作。
(审核:舒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