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10 作者: 来源: 哲学学院 点击: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
陈文超、舒红跃 |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
陶文佳、王翠(副组长) 徐瑾、肖雄、王振、庄严 |
本院 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 |
基本条件: 1、全日制在籍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扎实,修完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且成绩优秀。同年级同专业可比较性的前三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不低于50%; 4、专业志向远大,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和其他不端行为; 6、品行表现优良,无违规违纪处分记录 |
推荐原则 |
一、 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80% + 素质成绩*20% 二、 综合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参照学生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算。如同一项目、同类性质重复获奖,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加分项。各种表彰及获奖以证书原件或证明为准。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 推免生学术专长加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加5分,发表于普通期刊加3分,本项累加最高不超过6分。 2、 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加分。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大创”、“互联网+”、挑战杯等赛事:获国家级奖项/立项加5分,获省级奖项/立项加3分。②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加3分(竞赛认定参照《湖北大学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2023年修订)》教学字[2023]23号文件,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本项累加最高不超过8分。 3、 思想政治表现及社会实践加分。①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国家级表彰者加5分,受省部级表彰者加3分。②社会实践活动获国家级表彰者加5分,获省部级表彰者加3分。本项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 4、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且表现优良者加3分、有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并获实习单位肯定性评价者加2分。本项累加不超过5分。 注:①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②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或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 排名方式及依据 参照前三学年学生学业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成绩,进行推免遴选综合成绩核准,以核准后的综合成绩整体排名。学院推免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至19日,共4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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