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纪律

发布日期:2022-01-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正在紧张进行,根据目前师生反映的问题,再次提醒师生注意:

一、监考员

1.开考前,监考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岗。到岗后完成:

(1)按要求进行板书;

(2)组织考生清理考位四周,避免抽屉等地方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3)全部重新随机安排考生座位,不能由考生自主选择座位。避免考生在自己寻找的座位上提前写小抄等。

(4)核查考生身份,核查时须要求考生摘下口罩。认真核查考生证件,并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测。严禁无证考生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2.开考后,监考员要在考场内走动、流动监考,听力收听期间除外。严禁监考期间看手机、串岗、离岗或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3.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认真核查、收取的试卷及材料,不得遗失。

4.监考员在监考期间发现考生违纪舞弊的,需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及时回收考生试卷材料、没收违纪舞弊证据材料,并现场判定考生违纪舞弊情况(要求考生在违纪舞弊证据材料上签字),同时报学院(监考员选派学院)教学办进行处理。

二、考生

1.提醒考生查看考试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通知见:http://jwc.hubu.edu.cn/info/1061/6026.htm

2.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号、校园卡、学生证,三者至少有其一,且图像清晰)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不得随意变更考场(尤其是同一门课程考试有多个考场的情况,如果不按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可能会误判成缺考)。

3.考生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需提前办理缓考手续。办理流程:http://jwc.hubu.edu.cn/info/1034/1124.htm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查(核查时需摘下口罩)、安检(检测是否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不得违纪舞弊。一旦发现有考生在考核过程中出现违纪舞弊情况的,将依据《湖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处理。


上一条:湖北大学哲学学院(101)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下一条:湖北大学2022年新年贺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