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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湖北大学“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湖北大学“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建设的需要,特设立基地开放基金(厅局级项目),资助与中心研究方向密切相关且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基地简介

“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是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建设的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一个以关注和研究道德与文明问题,特别是湖北省道德与文明问题为宗旨,以重批判、重对话、重建构为指针,以出思想、出观点、出理论为使命,具有研究优势和特色的跨学校、跨学科、跨领域研究机构。

“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挂靠在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是以湖北大学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省一流学科哲学学科为基础,以伦理学研究所、理论与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为依托,整合了校内外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政治学等优势科研资源建设而成的。致力于从多学科、全方位来研究、探索湖北省道德与文明建设问题,努力服务湖北经济和社会生活,尤其为湖北道德与文明事业的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并建言献策。中心通过建立研究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的运行机制,努力探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道德文明问题的研究,力求在道德与文明研究上取得突破和创新,为湖北省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在道德与文明建设方面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库服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科研创新能力。

2、已形成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者,可以不受条件1的限制,优先予以立项考虑。

3、原则上,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年度课题(往年已申报本基地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能继续申报)。

4、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时或研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告知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5、本开放课题的相关研究成果(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公开出版、发表或申请奖励时,必须注明本课题获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湖北省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资助字样。

6、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湖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考选题

1、中国伦理思想史相关问题

2、西方伦理思想史相关问题

3、伦理学基本理论与热点问题

4、应用伦理学(技术伦理、工程伦理、法律伦理等)相关问题

四、资助方式和结项要求

1、本年度开放基金立项资助4项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

2、年度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超过2年项目研究未能产出相关成果不能结项者,项目研究将自动终止。研究信用将作为相关考核和评聘的重要依据。

3、一般课题的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CSSCI(含扩展版和集刊)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2)一般期刊论文2篇;(3)相关研究报告得到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批示并产生积极影响,或被重要皮书收入出版。

4、项目成果的认定依据湖北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请者须如实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将纸质版申报书(需签字盖章)一式5份于2021415日前报送至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楼D2005“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45180169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由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适时公布立项名单及经费资助情况。

六、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道德与文明研究中心(逸夫人文楼D2005室)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人:肖雄

话:027-88660611

E—mail4518016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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