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分党校举办第19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
暨党支部书记、学生骨干培训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5月21日下午,哲学学院于D2008会议室举办第19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暨党支部书记、学生骨干培训班,学院党委书记汤德森出席会议并作专题报告,党委副书记邵阡、团委书记董力、各支部委员、发展对象参加会议。
汤德森书记对以本期发展对象和支部委员为代表的全院青年学生提出了四点要求:思想上进、学习出色、工作积极、生活快乐。他强调,学生党员更要在遵纪守法和文明道德的前提下,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修养,坚持树立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保持积极健康心态,处理好学习、生活及情感困惑等实际问题时,积极工作,努力实现自我价值,作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敢担当、有作为的时代新人。
汤德森书记指出,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原则,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队伍建设达到有信仰、守纪律、敢批评、做奉献的新要求。
汤德森书记详细讲解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总则、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党支部的委员会建设、党支部的领导和保障,强调学生党支部要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坚持党的指导思想、政治纪律、群众路线,民主集中,以此促进工作有序开展。他强调,我们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认真开好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活动。
报告会上,汤德森书记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生活经历,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为学员们明确阐述了做好党支部工作的60条工作清单。他指出,哲学学院各党支部应认真落实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学习政治理论、开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监督、建强班子队伍、团结动员群众、做好党务工作十项要求,强化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先锋意识、规范意识和团结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