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2-3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3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一)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1.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3.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4.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
5.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
6.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7.《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
(二)湖北省相关会议精神
8.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9.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
(三)湖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
10.《湖北大学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校党字〔2022〕2号)。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内容,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各个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着力把思想变成思路,把思路变成方法。
2.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结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和《湖北大学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开展好学科建设大讨论。
3.各级党组织要强化纪检监察、宗教工作、统战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相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4.要加强学习管理,按要求将学习情况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日